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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4-02491 | 生成日期 | 2024-05-11 | 公開日期 | 2024-05-11 |
文件編號 | 錫建建管〔2024〕1號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住建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 |
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開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省住建領域行政審批工作政策宣貫會議精神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審批〔2024〕108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將開展我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基本工作要求。根據《通知》要求,國務院決定取消的施工、監理資質(詳見《通知》附件1),相關企業應先向對應的資質許可機關申請換領1年有效期的資質證書,并在1年有效期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申請延續5年有效期。資質有效期在9月15日前屆滿的施工總承包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先向資質許可部門申請資質證書延續1年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屆滿前申請延續5年有效期;也可以直接按照資質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要求,申請延續5年有效期。上述申請換領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企業,在完成延續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之前,不得辦理重組、分立、合并、跨省市變更、法人變更等事項,以及申請增項、升級。
施工勞務資質延續人員按照我市新申請要求執行,滿足凈資產200萬元,需配備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5名,并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及時組織信息核對。需要申請資質證書(詳見《通知》附件1、2、3)延續5年有效期的建筑業企業應在資質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工程監理企業為2個月),主動聯系注冊地住建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申請企業基本信息核對。各地住建部門在收到企業申請后,應盡快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并于每周五中午12點前,向我局上報本轄區內企業信息核對工作進度。(詳見附件3)資質換領部門或申請部門為住建部的企業,暫不需要申請基本信息核對。
三、加強監管指導服務。各地住建部門在基本信息核對工作中,發現企業存在問題的,應出具提示函(詳見附件4),督促、指導企業及時整改到位。企業應在完成相關資質延續后3個月內,主動將整改情況報送屬地住建部門;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未報送的,一律納入后續資質動態長效核查范圍。
請各地住建部門于8月15日前,梳理、匯總轄區內申請基本信息核對的企業名單及其存在的資質問題,報市住建局對應部門。
四、加強資質動態核查。我市建筑業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在后續工作中,應動態關注本單位資質達標情況,積極維護資質的合規性。各地住建部門應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 第22號)要求,對轄區內建筑業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加強資質長效動態核查工作。
房建資質、工程監理資質聯系人:胡夢玲;聯系電話:81822771;郵箱:WXZJJJGC@163.com。
市政資質聯系人:朱黎;聯系電話:81822735;郵箱:wxzjjcxc@163.com。
附件:1.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pdf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11日
來源:無錫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