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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
(第 十六 批 2024年 4 月 18 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 辦結 |
備注 |
1 | Z16001 | 華莊街道立業路28號的無錫金匯精工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無廠牌),1.經常撬開東門衛室外側的窨井蓋、門前下水道鐵柵欄蓋傾倒廢液。2.靠近西門場地堆放鐵絲、鐵渣等金屬廢料未及時清理,散發鐵銹金屬臭味,下雨天有黃水淌到立業路,流入下水道。 | 經開區 | 大氣 水 固(危)廢 |
4月11日,經開區管委會組織經開生態環境局、華莊街道辦事處赴現場調查。 1.無錫金匯精工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經開廠區,位于無錫經濟開發區華莊街道立業路28號,主要從事發電機輔助裝置、通用機械配件的制造、加工。已辦理環評審批及竣工環保驗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 2.關于“經常撬開東門衛室外側的窨井蓋、門前下水道鐵柵欄傾倒廢液”的問題。該單位東門衛室旁有一洗手池,洗手池產生的污水通過雨水窨井排放到外側路面雨水口,現場未發現廢液傾倒入雨水井的痕跡。經開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單位污水總排放口進行采樣,檢測結果達標。 3.關于“靠近西門場地堆放鐵絲、鐵渣等金屬廢料未及時清理,散發鐵銹金屬臭味,下雨天有黃水淌到立業路,流入下水道”的問題。該單位西門場地為一般固廢堆場,堆放鐵絲、鐵渣等金屬廢料,頂部有防雨棚,地面有托盤,現場未發現有黃水淌出情況。 4.檢查發現該單位焊接產生的煙塵未進行有效收集,噴漆房有部分破損。 |
部分屬實 | 1.針對該單位將洗手池污水排入雨水道的問題,該單位已立行立改,拆除東門衛室旁洗手池,徹底封堵水溝。 2.該單位西門一般固廢堆場已加裝擋板,經開生態環境局要求企業加強現場管理,定期進行清理,落實防滲漏措施,確保鐵絲、鐵渣等金屬廢料規范貯存。 3.該單位焊接車間內已安裝焊煙收集器,噴漆房已整改密閉。 4.經開生態環境局和華莊街道加強對該單位的定期巡查,發現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同時指導企業做好污染治理工作,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
階段性辦結 | * |
2 | Z16002 | 錫山區厚橋街道俊達車輛配件廠車間內煙灰大,鐵屑味重。 | 錫山區 | 大氣 | 4月11日,錫山區人民政府組織錫山生態環境局、厚橋街道辦事處赴現場調查。 1.信訪反映的企業全稱為錫山區厚橋俊達車輛配件廠,位于錫山區厚橋街道,主要從事電動車配件加工。已辦理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自主驗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 2.現場檢查時,該單位電泳、噴塑、烘干、焊接工序均在生產,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行。錫山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單位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性檢測,檢測結果達標。 3.檢查發現該單位廢氣處理設施的噴淋水箱內浮渣未及時清理,噴淋液更換周期較長;焊接煙塵收集效率低,車間內煙塵較大,部分煙塵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
屬實 | 1.針對該單位噴淋水箱內浮渣未及時清理、噴淋液更換周期較長的問題,該單位已立行立改,并已制定噴淋液定期更換制度。 2.針對焊接煙塵收集效率低、車間內煙塵較大的問題,錫山生態環境局要求該單位于4月25日前制定整改計劃,提高焊接廢氣收集處理效率。 3.錫山生態環境局加大監管力度,督促該單位做好后續環保設備設施長效管理,加快安裝移動式除塵設施,指導其做好環境管理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
3 | Z16003 | 江陰市云亭街道禾威新材料(江蘇)有限公司車間內有粉塵,廠周邊有異味,懷疑治理設施未開啟。 | 江陰市 | 大氣 | 4月11日,江陰市人民政府組織江陰生態環境局、云亭街道辦事處赴現場調查。 1.禾威新材料(江蘇)有限公司,位于江陰市云亭街道那巷路1號,主要從事高端橡塑保溫材料的生產。已辦理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自主驗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該單位附近敏感點為蔣家莊自然村,位于廠界西側約為110米處。 2.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正在生產,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行。江陰生態環境監測站對該單位無組織廢氣和有組織廢氣進行監督性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無組織臭氣濃度超標,有組織廢氣檢測結果待出。 3.檢查發現該單位擠出工段未配套相應的廢氣治理設施;混料區域因工人操作不規范導致地面有積塵。 |
部分屬實 | 1.該單位目前已暫停生產,已完成混料區域地面積塵清掃,要求工人規范投料,并建立定期清掃制度;計劃于4月25日前制定擠出工段廢氣治理設施安裝方案并抓緊實施。 2.針對該單位擠出工段未配套相應的廢氣治理設施以及廠界廢氣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江陰生態環境局已立案查處。 3.江陰市人民政府組織江陰生態環境局和云亭街道辦事處加強對該單位的監管檢查,指導企業做好污染治理工作,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
階段性辦結 | |
4 | Z16004 | 濱湖區馬山街道梅梁路天遠橋旁,原先為建設太湖隧道的臨時工地,目前正在拆除,現場有揚塵。 | 濱湖區 | 揚塵 | 4月11日,濱湖區人民政府組織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濱湖區交通運輸局、馬山街道辦事處赴現場調查。 1.信訪反映的地塊位于濱湖區陸馬公路與梅梁路交叉口東北側,原用于無錫太湖隧道工程項目鋼筋半成品加工,占地面積35869平方米,目前太湖隧道工程項目已結束。太湖隧道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對該區域的場地硬化進行破碎復墾和運輸工作。 2.現場檢查時,該地塊正在進行場地硬化破碎復墾作業,作業期間,未采取裸土覆蓋、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 |
屬實 | 1.濱湖區相關部門責令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嚴格落實文明施工主體責任,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整改,對場地內裸土實施全覆蓋,加強道路沖洗保潔工作,常態化使用霧炮設備用于作業期間的防塵抑塵措施。 2.4月12日上午9時,現場已停工,并已實施場地保潔,霧炮設備配備到位,清理出來的建筑垃圾和裸土已完成覆蓋。 3.濱湖區相關部門加強對該工程的揚塵防治巡查,加大收尾階段項目的督察,對于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對于整改不力的項目依法立案查處。 |
階段性辦結 | |
5 | Z16005 | 無錫市新吳區金創藝設計印刷有限公司廢氣治理設施活性炭長期未更換。 | 新吳區 | 大氣 | 4月11日,新吳區人民政府組織新吳生態環境局、鴻山街道辦事處赴現場調查。 1.信訪反映的企業名稱實為無錫金創藝設計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新吳區鴻山街道七房橋村,主要從事印刷及包裝制品生產。自查評估報告已備案,已辦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 2.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正在生產,印刷車間印刷機正在作業,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行。查閱該單位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更換記錄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最近一次活性炭更換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轉移處置時間為2024年1月17日。該單位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更換頻次不符合《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入開展涉VOCs治理重點工作核查的通知》中《活性炭吸附裝置入戶核查基本要求》第六條“活性炭更換周期一般不應超過累計運行500小時或3個月。”的規定。 |
屬實 | 1.針對該單位未按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環境違法行為,新吳生態環境局擬立案查處。該單位已立行立改,于4月14日完成活性炭更換。 2.新吳生態環境局加強對該單位的環境監管,發現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督促該單位定期更換活性炭,指導其做好環境管理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
6 | Z16006 | 錫北鎮涇興路以南,無錫市洋成車輛配件廠斜對面(朝西南方)有一家電動車配件加工廠,有噴烤漆工藝,噴漆異味擾民。 | 錫山區 | 大氣 | 4月11日,錫山區人民政府組織錫山生態環境局、錫北鎮人民政府赴現場調查。 1.信訪反映的企業全稱為錫山區俊業達車輛配件廠,位于錫山區錫北鎮張涇新明村,主要從事電動車塑件噴漆。已辦理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 2.現場檢查時,該單位不在生產,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不在運行,RCO及其他活性炭設施內已經按要求填滿活性炭。車間內有異味,廠界下風向稍有異味。4月15日,錫山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單位有組織廢氣進行監督性檢測,檢測結果待出。 3.檢查發現該單位調漆間大門未密閉,調漆間內部分油漆桶未完全密閉,部分有機廢氣逸散至車間內。 |
部分屬實 | 1.針對該單位調漆間大門未密閉、部分有機廢氣逸散至車間內的環境違法行為,錫山生態環境局已立案查處,該單位已立行立改。 2.錫山生態環境局將根據監督性檢測結果依法作進一步處理。 3.錫山區人民政府組織錫山生態環境局、錫北鎮人民政府加強對該單位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按要求整改到位,確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實。 |
階段性辦結 | |
7 | Z16007 | 1.江陰蘇青水處理集團生產廢硫酸未經鑒定,從危廢轉為副產酸。2.江陰東華鋁業有限公司的鋁灰未按危廢管理要求處置,存放在倉庫,有重大環境污染隱患。3.無錫綠平環??萍加邢薰疚窗喘h評要求處置海力士污泥。 | 江陰市 新吳區 |
固(危)廢 其他 |
4月11日,江陰市、新吳區人民政府分別組織生態環境部門和屬地政府赴現場調查。 (一)基本情況 1.江蘇蘇青水處理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蘇青水處理”),位于江陰市長涇鎮河塘常青路89號,主要從事各類離子交換樹脂的生產、銷售。自查評估報告已備案,已領取排污許可證。 2.江陰東華鋁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東華鋁材”)。該單位現有兩個廠區,一廠區位于江陰市華士鎮勤豐路389號,主要從事鋁型材的氧化和噴涂;二廠區位于江陰市華士鎮華長路515號,主要從事鋁棒的生產加工。兩個廠區均已辦理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領取排污許可證。一廠區無鋁灰產生,二廠區產生鋁灰。 3.江陰市南鋁鋁業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南鋁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租用“東華鋁材”二廠區從事鋁棒的生產加工。 4.江蘇綠平環??萍加邢薰荆ê喎Q“綠平環保”),位于新吳區梅村街道群興路22號,主要從事一般固廢再生利用。已辦理環評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領取排污許可證。 (二)核實情況 1.關于“江陰蘇青水處理集團生產廢硫酸未經鑒定,從危廢轉為副產酸”的問題。經查,2020年7月,“蘇青水處理”委托江蘇興盛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對離子交換樹脂生產過程中回收的硫酸屬性進行鑒別并組織相關專家論證,根據《江蘇蘇青水處理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離子交換樹脂回收硫酸屬性鑒別報告》,回收硫酸符合《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第6條中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的物質類別,可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鑒別報告于2020年8月14日報江陰生態環境局備案。該單位于2020年9月28日變更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表,回收硫酸不再作為危廢進行管理,而是作為副產品外售。檢查發現該單位廠區西南角北側回收硫酸儲罐區地面防腐、防滲層老化破損;南側回收硫酸儲罐區地面積水較多,排水管路堵塞;回收硫酸管理臺賬不完善。 2.關于“江陰東華鋁業有限公司的鋁灰未按危廢管理要求處置,存放在倉庫,有重大環境污染隱患”的問題?,F場檢查時,“南鋁鋁業”未生產。檢查發現該單位危險廢物倉庫內貯存528.23噸廢鋁灰,存在環境風險隱患;東車間內堆放有廢鋁灰約40噸,未按要求貯存于危險廢物倉庫,未錄入危險廢物管理系統,危險廢物管理臺賬與實際情況不符;危險廢物倉庫截留溝槽未按要求與應急池連通。 3.關于“無錫綠平環??萍加邢薰疚窗喘h評要求處置海力士污泥”的問題。經調閱“綠平環保”環評資料、污泥接收臺賬、轉移聯單及生產臺賬,根據物料平衡原則,該單位接收的所有污泥符合環評要求。檢查發現該單位污泥烘干輸送帶部分蓋板脫落,板框壓濾設備附近有少量污泥散落至車間門口,存在流失風險。 |
部分屬實 | 1.“蘇青水處理”完善回收硫酸儲罐區域地面防腐、防滲措施,疏通回收硫酸儲罐區域排水管路,確保地面廢水妥善收集規范處理,完善回收硫酸管理臺賬,計劃于5月11日前完成整改。 2.針對“南鋁鋁業”在危險廢物管理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江陰生態環境局已立案查處。該單位已與有資質單位簽訂危廢處置協議,4月11日至14日,轉移處置廢鋁灰330.38噸(含東車間40噸廢鋁灰),剩余廢鋁灰預計于4月底完成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倉庫的截留溝槽改造工作計劃于4月底完成。 3.“綠平環保”已修復污泥輸送帶蓋板,清理板框壓濾工序附近散落污泥,整改工作已完成。 4.江陰市人民政府、新吳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屬地政府持續加強對三家企業的監管,壓實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做好污染治理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
8 | Z16008 | 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23日期間,常州圣加諾木業有限公司、常州通達紙漿有限公司、常州市方飛機房設備有限公司三家單位的地板邊角料(含石膏)收集后由魯HSP988(低速載貨汽車)運輸至江陰市璜土鎮大坎路與揚子大道交匯處向南180米(師古墩對面)盆景園進行填埋。 | 江陰市 | 固(危)廢 | 4月11日,江陰市人民政府組織江陰生態環境局、江陰市公安局璜土派出所、璜土鎮人民政府赴現場調查。 1.信訪反映的填埋地塊位于江陰市璜土鎮揚子大道以東、大坎路以南約200米處,2023年4月6日,劉某梁租用該地塊。在此信訪前,璜土鎮人民政府曾接到相關投訴。2024年1月26日,璜土鎮工作人員現場查看時,該地塊西邊靠近揚子大道一側設有彩鋼瓦圍擋,內部表面覆蓋有渣土,經測量占地面積約為2600平方米?,F場聯系當事人劉某梁,其表示他在湖北且年后才返回,為防止該地塊再次發生傾倒垃圾的行為,璜土鎮于1月26日將該處大門上鎖,同時加強周邊巡查管控。2024年2月18日,當事人劉某梁接受調查時介紹該處原先為一魚塘,原先想繼續從事養殖經營,后發現不適合養殖,計劃改為種樹,于是聯系孫某東組織車輛傾倒工程渣土;2月19日孫某東接受調查時也表示該地塊傾倒的是渣土,并未傾倒其他垃圾,渣土來自常州,具體來源不清楚,兩人都否認傾倒了建筑垃圾和工業垃圾。 2.現場檢查時,當事人劉某梁、孫某東到場配合?,F場組織挖機對該區域進行開挖,發現覆蓋的渣土下方有大量建筑垃圾,未發現地板但含有石膏等邊角料。劉某梁、孫某東現場承認了他們在該處傾倒建筑垃圾,未辦理相關手續,隨后拉來渣土進行覆蓋,劉某梁、孫某東均表示沒有從常州圣加諾木業有限公司、常州通達紙漿有限公司、常州市方飛機房設備有限公司拉過工業固廢填埋,建筑垃圾是常州一些小區裝修產生的,渣土是常州老舊小區開挖產生的,都是孫某東通過一個微信群聯系司機過來傾倒,具體來自哪個地方他們也不確定。有關車輛和駕駛人員還在調查處置中。信訪反映的魯HSP988實為農用車,由于公安部門的監控設備只能保存1個月的監控視頻,故無法調閱揚子大道路邊布設的監控視頻以了解該車輛的行駛軌跡和載貨情況。經調查,車輛所有人為濟寧梁山眾和貨運服務有限公司,聯系該單位負責人,其表示該車已不屬于他們公司所有。聯系車輛駕駛員付某,其表示人在老家安徽潁上,車輛已于2024年2月份左右做報廢處理,付某表示其沒有運輸東西到過璜土,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23日期間也沒有從常州圣加諾木業有限公司、常州通達紙漿有限公司、常州市方飛機房設備有限公司三家單位拖運地板邊角料(含石膏)到信訪地塊進行傾倒填埋。經與劉某梁、孫某東確認,其表示魯HSP988沒有運輸過建筑垃圾和渣土至該地塊。 |
屬實 | 1.璜土鎮人民政府要求劉某梁清理該地塊收納的建筑垃圾,4月14日清理完成,委托江陰安潤固廢處理有限公司處理。 2.璜土鎮綜合執法局對劉某梁擅自設立棄置場收納建筑垃圾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3.現場清理完畢后,璜土鎮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該地塊土壤進行調查檢測,并根據結果作下一步處理。 4.江陰生態環境局向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發協助調查函,確認常州圣加諾木業有限公司、常州通達紙漿有限公司、常州市方飛機房設備有限公司三家單位的地板邊角料等垃圾是否存在不規范處理的情況。 5.江陰市人民政府督促璜土鎮加快完成清挖、處置、場地調查等工作,視場地調查情況開展后續工作;督促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加強對建筑垃圾的處置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處置等違法行為。 |
階段性辦結 | |
9 | Z16009 | 江陰市徐霞客鎮南苑村委(下王典村)正南面一個圍起來的地方,有渣土車往農田里傾倒黑色污泥、建筑垃圾和工業廢物,持續了很久,量比較大。4月9日晚又有30多輛運輸車進行填埋,被村民阻攔。 | 江陰市 | 固(危)廢 | 4月10日,江陰市人民政府組織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江陰生態環境局、江陰市公安局峭岐派出所和徐霞客鎮人民政府赴現場調查。 1.下王典村為徐霞客鎮南苑村下屬自然村,位于徐霞客鎮峭岐峭青路以西、峭后路以南、南苑路以北。信訪反映的傾倒填埋地塊(葛某剛苗圃)位于江陰市徐霞客鎮南苑村邱五房村西、下王典村南,原為低洼地(霞客大道建設時取土后形成),因經營不善導致苗圃土地荒廢,拖欠村民多年土地租金。為盤活荒廢土地,葛某剛委托江陰市大成之星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金某興)實施復耕事項,復耕后進行種植確保按時支付村民土地租金,由金某興向南苑村委提出申請,經村委征求村民小組意見后上報鎮政府行政審批局辦理復耕填土相關手續。該地塊經審批的堆土來源于無錫惠山未來學校新建工程的綠化土50000立方,于2023年9月19日通過徐霞客鎮人民政府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許可審批。 2.經現場勘查,該地塊已完成大部分填土復耕,西北角為施工區域(已暫停),西北角堆土呈黑灰色,有零星散落碎磚、石塊,堆土區外圍周邊有些許生活垃圾,現場未見黑色污泥、建筑垃圾和工業廢物。經核查,該地塊土源來自梁溪區天鵬西路XDG-2022-27、38工地、無錫地鐵5號線一期工程、惠山工業園圓通快遞工地、惠山區好得家建材市場綠化工地和梁溪區廣南路某住宅建設工地,與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上載明的出土點不符。4月9日晚,又有30多輛運輸車運輸堆土至該地塊,因周邊群眾阻攔,最終運輸車未傾倒并返回。 3.4月10日,江陰生態環境監測站對該地塊低洼處積水和表層土進行采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低洼處積水銅、鋅、鎳、鉛、鉻、鎘等重金屬指標無異常;表層土所有測點的銅、鋅、鎳、鉛、鉻、鎘等浸出毒性檢測數據結果均未超過《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 )限值要求。 |
部分屬實 | 1.徐霞客鎮人民政府組織南苑村委對堆土點周邊零星散落碎磚、石塊和堆土區外圍周邊些許生活垃圾進行清理,于4月15日完成。 2.徐霞客鎮綜合執法局對江陰市大成之星園林工程有限公司未經許可處置工程渣土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3.徐霞客鎮人民政府會江陰生態環境局聘請專業土壤檢測公司于4月12日對該地塊堆土進行現場多點鉆孔采樣,后續根據檢測數據作進一步處理。 4.江陰市人民政府督促徐霞客鎮人民政府加強對該地塊復耕項目的日常管理,加強動態檢查和網格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做好群眾的溝通解釋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
階段性辦結 | * |
注:標*的問題是督察組重點關注的問題,標#的問題是督察組重點關注的專案問題。 |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