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4-16 00:01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
(第 十四 批 2024年 4 月 16 日)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 辦結 |
備注 |
1 | Z14001 | 惠山區洛社鎮上德苑小區的南側和西北側有兩條河道(小區外)多年未清淤,河水黑臭。 | 惠山區 | 水 | 4月9日、10日,惠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惠山區城市管理局、惠山生態環境局、洛社鎮人民政府赴現場調查。 1.信訪反映的小區名稱實為洛社鎮上德院小區,位于惠山區洛社鎮雅中路188號,2006年6月開工建設,2009年交付,共1182戶。小區南側河道長約242米,寬約10米;西北角河道長約160米,寬約8米,兩條河道均為小區內部景觀河道。 2.關于“多年未清淤,河水黑臭”的問題。經查,該小區東側為洛城橙園和盛巷花苑,南側為洛城雅錦園,西側為新盛家園A區,北側為新盛家園C區,周邊無工業企業?,F場檢查發現,兩條河道水位較淺,與外部河道不連通,河面浮萍較多,水生植物腐壞情況嚴重且未及時清理,河流底部淤積較厚,河水表觀較差。洛社鎮人民政府前期開展居民小區安全隱患排查,有小區業委會成員提及上述河道黑臭問題。經了解,由于產權和經費問題,小區物業近幾年未對兩條河道進行過清理和養護。該小區已完成雨污分流,現場排查未發現生活污水入河和晴天旱流的情況。 3.4月10日,無錫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中心惠山分中心對兩條河道進行采樣分析,檢測結果河水水質均符合Ⅳ類水標準。對照《城市黑臭水整治工作指南》中的城市黑臭水體污染程度分級標準,兩條河道不屬于黑臭河道。 |
屬實 | 1.惠山區人民政府組織洛社鎮人民政府制定初步整治方案并進行公示,根據居民反饋意見開展方案細化和修改,同時做好小區居民的溝通協調工作,計劃于2024年5月5日前完成最終方案。 2.方案確定后,洛社鎮人民政府組織信訪涉及河道的清淤工作,按照“三清三治”標準開展整治,清理沿河垃圾和水生植物,在清淤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管網排查,確保河道沿岸無生活污水漏排情況,計劃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3.上德院小區物業公司做好河道長效管理。 |
階段性辦結 | |
2 | Z14002 | 錫山區羊尖鎮龍鳳巷村附近的無錫市辛和泰機械有限公司異味擾民(類似油漆味道)。 | 錫山區 | 大氣 | 4月9日,錫山區人民政府組織錫山生態環境局、羊尖鎮人民政府赴現場調查。 1.無錫市辛和泰機械有限公司,位于錫山區羊尖鎮龍鳳巷村建材路,主要從事機械設備的生產。已辦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該單位距最近居民住宅約110米。 2.關于“異味擾民(類似油漆味道)”的問題?,F場檢查時,該單位正在生產。錫山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單位無組織廢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達標。 3.檢查發現該單位在車間內對少量小配件進行手工補漆,補漆使用油漆和固化劑,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產生的有機廢氣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
屬實 | 1.針對該單位手工補漆工序未安裝污染防治設施的環境違法行為,錫山生態環境局已立案查處,該單位已立行立改,停止手工補漆作業。 2.羊尖鎮人民政府加強對該區域企業的環境監管,密切關注企業排污情況,若發現環境管理問題及時指導整改到位,指導企業依法依規經營。 |
辦結 | |
3 | Z14003 | 德寶水務將處理接管企業后的濃水直接排到梅村污水廠,廢水中含氮磷和重金屬,相當于稀釋排放,違反環評內容。 | 新吳區 | 水 其他 |
4月10日,新吳生態環境局赴現場調查。 (一)基本情況 1.無錫德寶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德寶水務”),位于新吳區312國道與高浪路交叉口北,主要從事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已辦理環評審批及竣工環保驗收手續、領取排污許可證。 2.無錫市高新水務有限公司梅村水處理廠隸屬于無錫市高新水務有限公司(簡稱“梅村水處理廠”),位于新吳區梅村街道梅里路99號,主要從事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已辦理環評審批及竣工環保驗收手續、領取排污許可證。 3.無錫市高新水務有限公司新城水處理廠隸屬于無錫市高新水務有限公司(簡稱“新城水處理廠”),位于無錫市新吳區珠江路42號,主要從事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已辦理環評審批及竣工環保驗收手續、領取排污許可證。 (二)核實情況 1.現場檢查時,“德寶水務”四條廢水處理線正在運行,處理后產生的再生水供給新吳區部分企業使用,剩余反滲透濃水、沖洗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梅村水處理廠”和“新城水處理廠”,現場未發現稀釋排放的情況。 2.新吳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對“德寶水務”廢水排放口進行采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均達標。 3.檢查發現“德寶水務”將一般固廢過濾器濾芯放置在車間內,未及時存放至固廢倉庫。 |
部分屬實 | 1.新吳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對無錫德寶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和無錫市高新水務有限公司的監督管理。 2.針對“德寶水務”未及時將更換下來的一般固廢過濾器濾芯存放至固廢倉庫的問題,新吳生態環境局要求企業立即整改,目前該單位已立行立改,將濾芯存放至固廢倉庫。 |
辦結 | * |
4 | Z14004 | 江溪街道敘豐路金域緹香東區的星火海鮮酒館,油煙、噪聲擾民,開設餐飲店不符合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規定。 | 新吳區 | 油煙 噪聲 其他 |
4月9日,新吳區人民政府組織新吳生態環境局、江溪街道辦事處赴現場調查。 1.信訪反映的星火海鮮酒館注冊名為新吳區小陳陳海鮮酒館(簡稱“星火海鮮”),位于新吳區金域緹香東區長江北路269-2號,從事餐飲經營服務。商鋪為小區配套商業裙樓,規劃用途為商業,一樓為地下車庫入口及商鋪出入口,二樓為經營場所。廚房產生的油煙經濾網+靜電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排向店前南豐路側,排放口距最近居民樓邊界約20米。 2.關于“油煙、噪聲擾民”的問題。新吳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星火海鮮”噪聲和油煙排放情況進行采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最近居民樓處噪聲符合國家標準、油煙超標。 3.關于“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問題。經查,“星火海鮮”于2023年8月22日取得營業執照,2023年9月4日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無需辦理相關環評審批手續。 4.關于“不符合購房合同規定”的問題。新吳生態環境局調閱商鋪買賣合同發現,合同中明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不得用于餐飲”,但商鋪所有人與“星火海鮮”經營者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明確該商鋪不能從事餐飲經營。 |
部分屬實 | 1.針對“星火海鮮”超標排放油煙的環境違法行為,新吳生態環境局已立案查處,責令“星火海鮮”立即對油煙凈化設備進行整改,擬定方案并盡快實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2.江溪街道會同相關部門對小區住戶開展走訪,對群眾予以解釋引導,針對商鋪所有人違反購房合同事宜,建議群眾尋求司法途徑予以解決。 3.“星火海鮮”同意取消原計劃引入的駐唱環節,減少噪聲產生,并按要求及時完成油煙凈化設備整改,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設備,確保油煙穩定達標排放。 |
階段性辦結 | |
5 | Z14005 | 宜興市周鐵鎮大有秋景區一帶太湖邊死魚很多,從1周前開始一直持續,當地政府將撈起的死魚挖坑填埋。訴求:將死魚無害化處理,不要填埋。 | 宜興市 | 其他 | 4月9日,宜興市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周鐵鎮人民政府赴現場調查。 1.周鐵鎮位于太湖西岸,有22公里湖岸線,大有秋景區位于周鐵鎮沙塘港村,岸線長約1.3公里,岸邊環境保潔由景區統一管理。 2.經查,2022年以來,太湖西岸春季會出現死魚現象;2023年5月,無錫市農業農村局邀請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淡水漁業研究中心研判并形成分析報告,綜合判斷為“春季魚瘟(越冬綜合征)”,為禁捕后魚類密度逼近生態容量、水溫變化等原因導致魚類出現的應激反應。 3.為保證太湖水質安全,宜興市人民政府組織周鐵鎮人民政府對太湖沿線開展日常巡查,對死魚進行及時打撈并進行無害化處置。大有秋景區水域的死魚由屬地沙塘港村負責打撈,在該村農戶責任田按照農村常規方法進行填埋處理,填埋面積約0.3畝,累計約1噸,現場檢查時周邊無明顯異味。今年3月下旬,大有秋景區用約30斤死魚進行土壤改良用途的漚肥實驗,現場無異味。 |
屬實 | 為消除太湖死魚帶來的環境影響,宜興市人民政府要求周鐵鎮人民政府做好沿線死魚的及時打撈、收集、處置,并根據死魚腐敗程度采取無害化填埋和統一收集焚燒相結合的模式處置,在填埋處置過程中做好群眾解釋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
注:標*的問題是督察組重點關注的問題,標#的問題是督察組重點關注的專案問題。 |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